司法局工作2017年度总结及2018年计划
一、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司法所建设初显成效。
我局机关业务用房已于2015年12月25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199.5平方米,以此为契机,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在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推动全县司法所二轮建设。矶滩、仙寓、丁香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于2016年1月份开工建设,建筑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240平方米、200平方米,内设服务大厅、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资料档案室,分别于2016年9月、2017年2月投入使用。三所外观形象标识统一,均重新置换和配备了办公桌椅、空调、值班床铺,水电支出、内外网和警车运行等费用都由我局全面保障,进一步理顺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
为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县各村(居)建成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并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法律服务联系点,打通了司法行政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截止目前,我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617起,成功3617起,成功率100%。其中各司法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83起,成功调处483起,成功率100%。其中成功调处医疗纠纷5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1起,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6起。协议履行率为100%,没有发生一起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起的自杀、民转刑案件。
通过全局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我局不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年初以来,局党组带领全局广大干警,成功调处非正常死亡赔偿纠纷10起,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起(涉及150余人、涉案金额120余万元)。对于这些侵权类、劳动争议类纠纷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均进行了司法确认,不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调解员的法治思维能力。
三、加大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是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律知识测试。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落实,2017年6月5日,由县法宣办出题,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了考试。2017年8月2日至12日,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县公务员及参加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开展了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二是举办县乡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进修班法律知识讲座2期。5月及9月中旬,我县分别举办了全县乡科级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法治专题讲座及“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三是开展了以案释法教育活动,3月份,组织部分单位开展了以案释法的学习教育活动,立足近年来池州检察机关查办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事实,选取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教育意义,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四是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6月23日,在第30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县人大、县法宣办、县法院、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禁毒”为主题的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法宣办的总体部署下,县公安局还结合此次活动发放了《禁毒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2、深入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面开展县直机关送法治读物到村活动。8月份,我县按照市工作要求超额完成“七五”普法读本征订任务,还要求县直各单位还征订《农村两委干部以案释法读本》,赠送给帮扶村,帮助村建设法律图书角。4月25日,县司法局在小河镇组织了的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旁听听庭审活动活动,小河镇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村民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由于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既惩处了犯罪,又让更多的老百姓接受了法制教育,在打造“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中彰显了应有的司法担当。5月26日,在县法宣办的指导下,七都司法所联合新棚村委进村入户开展法律进乡村的宣传活动。工作人员来到贫困户家中,为农户提供法律和精准扶贫政策方面的咨询。
3、全面延伸青少年学法用法。3月15日,xx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南湖戒毒所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校园内开展戒毒禁毒宣传活动。。4月12日-14日县关工委、教体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县委开展“零犯罪学校”考评工作,对申报的八所学校进行认真的考评。此项活动中我县崇实中学荣获了国家级“零犯罪学校”的称号。5月24日,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县组织学生在县法治文化长廊开展了学习参观活动,由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法学知识,在县城法治长廊前为实验小学的学生讲解拷羊皮、纵牛辩主、六尺巷等法治故事并对一些法律的名词进行了讲解,同学们一个个听得引人入胜,不时做下笔记,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实现了法治宣传从“校内学习”变成了“校外体验”转变。9月,我县组织各中小学抓住新学期开学的时机,均以“四个一”(邀请法治副校长上一次法治课、开展一次法治主题班会、观看一堂禁毒电视公开课、制作一期法治专栏)为主要内容法治专题教育活动。
4、加大企业学法的工作力度。根据多家企业的实际需求,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企业的能力,减少劳动争议,7月5日,我县结合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全县50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详细讲解了民法总则背景下的企业用工风险及防范、企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2017年8月,我局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优秀组织奖。
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县编委批复我局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并按乡镇分片设立四个执法中队。上半年,已完成社区矫正执法二中队的组建。
二是为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保外就医人员的病情检查及治疗工作,加强对保外就医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我局按照定点管理、方便复查的原则,积极主动与县人民医院沟通对接,就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查事项进行磋商。双方签订《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查协议书》,协议中明确xx县人民医院为xx县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查定点医院。
三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每月至少对各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走访,重点了解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非过失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思想、生产生活状态、困难需求、矫正改造等情况,适时掌握生活运行轨迹。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监管措施,包保责任到人。截止目前,新入矫 45人,解矫 47人,违反规定受到警告处理 13 人,重新犯罪撤销缓刑1人,1人因暂于监外执行期满收监,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 75 人。
五、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积极引导全县法律服务业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做优法律援助工作。采取“快接案、快审查、快介入、快立案、快结案”的“五快”方式,通过畅通渠道、放宽标准、简化手续等措施,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开辟了“绿色通道”。今年1月份、3月份,我县法援工作人员不辞劳苦,远赴浙江杭州市、山东济宁市等地,办理了多起我县外出农民今年1月份、3月份、5月份,我县法援工作人员不辞劳苦,远赴浙江杭州市、绍兴市、山东济宁市等地,办理了多起我县外出农民工伤亡赔偿案件,共为外出伤亡的农民工争取各项赔偿款共计150多万元。截止目前,我县法援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4件,完成任务数的100.71%,其中刑事案件56件、民事案件228件,诉讼案件264件,占已受理案件的92.95%;已结案件228件,其中诉讼案件217件,占比95.2%;接待各类咨询共计449次。
二是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村(居)安排1名法律顾问的要求,在全县84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人员已配备到位,并与村(居)签订 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协议书”。三是公证工作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主动介入全县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积极办理土地承包流转等公证业务,有效服务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初以来,县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279件,出证269件。
六、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我局结合“二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 “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一是定制度,严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了《警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司法所所长工作周报告制度》等工作管理制度,严明了工作措施,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抓学习,提素质。我们始终把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为提高工作成效的主要抓手,在狠抓落实年初制定的周五学习制度和《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计划》的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警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三是重督查,促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局与各司法所、各股室签订《2017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股所,具体到个人,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确立了局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考核奖罚办法》,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半年进行一次督导,全年进行一次考核。通过督查抓落实,考核兑奖惩,在抓好工作中促进了提升,在不断提升中推动了工作。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进一步调动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幸福xx,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更大贡献。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及时掌握纠纷苗头,全力化解,维护各重点期间社会稳定。二是继续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和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式、新模式。
二、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完成全县“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三是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四、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案例征集及选编工作。
三、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继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考核及分类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事件。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中心建设软件、硬件两手抓,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防范执法风险。三是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的意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健全衔接管控机制。四是进一步探索创新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就业指导力度。筹建县级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加大法援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困难群体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细化和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和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四是高质量完成全年法援办案任务,优化案件结构,从提升法援案件质量着眼,提高业务监管水平,定期开展法援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比。五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
五、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一是争取将我县公证改革为一类或二类事业单位,激发公证工作发展活力。二是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拓展公主业务领域拓展创新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领域等方面的公证服务,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三是组织开展第二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和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党支部“双十创建”。
四是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提高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面,不断探索法律服务新方式、新途径,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及时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增强公仆及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工作,把廉洁勤政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使用的各个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交流、专题培训等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交流、专题研讨等各种形式,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继续开展省级、市级“示范司法所”评比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推动队伍整体发展。
七、司法业务用房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大演司法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争取在明年8月份左右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是继续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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