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2018年度汇报
根据市、区扶贫工作要求,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现将近年来扶贫工作情况及下步计划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一)衔接扶贫,兜底保障。逐步提高低保救助标准,2017年省定贫困线由xx元提高到xx元,同年,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xx元提高到xx元;根据低保专项治理要求,民政干部签订承诺书,开展入户核查,做实精准扶贫。截至11月底,全区共有低保贫困户1xx户、xx人,月发放低保金xx万元,2015-2018年累计发放低保金xx万元。2017年9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年3100元逐步提高到xx元。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xx人,发放供养金xx万元。近年来,区民政局加大敬老院改扩建力度,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老年公寓楼10座,改善了老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投资xx余万元对6处镇街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我区特困供养水平;每逢重阳和春节来临之际,开展慰问活动,为全区敬老院老人发放慰问物资。新建建筑面积xx余平方米的综合性养老托扶中心投入使用;启动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开工建设;目前,全区共有6处镇街敬老院,3处民办养老机构,xx处农村幸福院,13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养老床位数2198个。全面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 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xx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110.5万元。为确保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区民政局积极组织开展困难残疾人信息比对,针对符合条件而未申请救助的残疾人,主动通知到人,扎实推进残疾人的精准救助工作。今年来,共审批残疾人生活补贴xx人、注销xx人,审批护理补贴xx人、注销298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610万元;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补贴xx人,按照每人每月xx元的标准,年发放资金6万元;“三无”人员xxx人,按照xx元的标准,年发放资金32万元。依据贫困程度给予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等致贫家庭1000至10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2014年至2018年底,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资金xxxx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xx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贫困户在享受完医疗部门报销后,将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2017年5月开始实施“一站式”救助,全区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今年来,全区共救助大病患者4747人,发放救助金53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12人、219万元)。切实做好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近三年来,争取上级救灾资金xx万元,其中,采购食用油、面粉、棉被等冬春救灾救助物资158万元,87万元资金拨付到10000余名受灾群众手中。
(二)精准目标,强化措施。制定出台了《xx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民字[2018]xx号),对在保户进行核查清理。通过专项治理,新增农村低保xx户、xx人,注销2586户、4491人,新增城市低保7户、xx人,注销xx户、xx人。2017年9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xx元/年、人(省定贫困线为xx元/年、人)。2018年1月,联合区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未脱贫精准扶贫户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区扶贫办反馈,对xx户未脱贫名单按照低保标准进行了逐户调查,其中xx户符合低保条件已纳入保障,4户享受了五保待遇,21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在全区6处镇(街)xx个自然村显要位置,全面设置“民政救助福利政策公示栏”,印制发放“民政救助福利政策明白纸”6万份,对救助政策和救助信息全面公示;在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安装了低保公示栏,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全镇在保人员情况进行长期公示;按月将低保发放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根据低保专项治理情况,对保留人员在各个自然村进行再次公示,多方位加强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成功软件系统安排镇街及时录入数据,做好与财务软件系统对接。通过核对平台对所有人员车辆、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工商、税务、农机等信息进行核对,2018年共核对xx人次,预警xx人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机制。不断创新慈善救助模式,相继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助老、牵手关爱行动等困难救助活动,2014年至2018年以来共救助慰问贫困人员xx余人,发放救助款物xx万元;充分发挥各类公益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动员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救助活动。为贫困家庭、留守(下岗)妇女、残疾家庭、孤困儿童等群体赠棉被、送技能以及慰问金和生活物资,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下步打算
(一)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民生,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低保政策和其他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救急难”工作,立足于“托底线”,创新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快速及时的救助和帮扶。同时,进一步推进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解决遭遇意外家庭临时性生活困难,减少因病返贫现象。
(二)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集中排查“漏保”情况,对前期专项治理过程中退出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排查,防止“漏保”情况发生;排查政策落实情况,完善动态监测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户施保”;排查审核程序执行情况,规范审核时间和告知行为,提高办理时效性。
(三)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扶贫帮扶。加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力度,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帮扶贫困户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为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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