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拥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沧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先后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被省交管局评为“交管工作先进个人”,一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
强将手底无弱兵,上任伊始郭拥军就在全队推行“早三课”、“五个一”的工作制度,“早三课”就是利用早晨上岗前半小时的时间,在所有民警各自的岗位,进行岗前执法形象课、规范执法课、为民服务课内容培训。在他的带领下,大队的民警形象、执法素质及群众认可度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好人好事现象蔚然成风,持续涌现出了“推车队”、“托举班”、“拾鱼哥”、“枕扇交警”、“微笑哥”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大队民警成了辖区内百姓心中的“暖男”。而对于那些心存侥幸的违法分子,郭大队带领下的各位民警则成了一把把矗立的尖刀,果断出击,震慑一方。
在工作重,郭拥军坚持要求大队民警将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作为外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抓手,要求全员做到“上岗必佩戴,佩戴必开机,每天必下载”。随着执法记录仪的全面使用,郭拥军同志摸索归纳出了执法记录仪早点名和晚点名制度、一案一盘制度、执法录像、典型案例点评制度等规定,净化了队伍风气,保障了民警合法权益,也为事故处理当事人投诉、复议和法院开庭案件提供了重要证据。此工作方式得到沧州市交警支队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在全市得以推广。通过不断探索和指导,郭拥军同志将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变为了驾驶人服务大厅,并为群众量身打造了早晚增加一小时上岗服务,节假日办公服务和业务预约服务。同时,在违法办大厅内免费提供交通安全宣传品,并将全市30余个容易违章地点逐条列入驾驶人注意区域,通过显示屏循环播放,使来此办理业务群众都再次受到一次普法教育。在车管业务上,开展扩展服务,事项查询、法律宣传、业务咨询、车管六年免上线、面签等便民服务业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除此之外,郭拥军还在事故中队协调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把事故双方,引导到正确的法律轨道上来,对案情及时跟进,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免费提供法律救助,有效避免了群众和民警之间的矛盾,拉近了警民关系,最终转化成为社会效益。
在郭拥军同志努力争取下,二大队在2014年5月率先建立了沧州市首个大队交警分指挥中心,录入平台、外勤、车管、事故、处罚办等部门全部应用到位。根据辖区路况,利用民警肩咪、车载GPS定位系统,随时追踪,随时指挥调警,指挥调度上突出科技应用,实现“扁平化”管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分指挥中心建成以来,大队执法记录仪已下载535919条,图片13259张,录音4524条,数量及质量在全省均首屈一指。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案件5起,全部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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