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月活动总结2019年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而质量管理是水利建设管理的主题和核心。各级水利建设主管部门和参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网络、移动平台、报纸等媒介宣传“质量月”活动情况,积极动员参建人员以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和活动口号、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宣传,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质量月”活动氛围,进一步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使质量安全诚信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二)继续推进县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合浦县、银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设备,能正常开展小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五有一能”县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能力建设。铁山港区和海城区要认真学习各示范县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
(三)切实加强对重点监管项目的监督管理。以点带面,示范推动,水利工程重点监管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确定**年度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重点监管项目的通知》(水办质监〔**〕2号)要求,结合本地重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工程参建单位提高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施工过程控制,严要求、高标准打造精品工程、标杆工程,充分发挥示范促进作用。
(四)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各县(区)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抓好水利厅2017-**年度市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认真总结,再接再厉,补齐短板,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积极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完善,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再上新台阶,为水利厅的质量工作考核打好基础。
(五)开展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大检查。各县(区)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一次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大检查,按照《广西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责任和追究情形,将责任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质量承诺书、质量标志牌、质量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树立质量公示牌,竣工验收后安放永久标志牌和建立质量终身档案等,切实强化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
(六)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质量薄弱环节专项治理。按照《**年广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开展以扶贫领域民生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为重点的质量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各县(区)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要参照自治区及我市做法,足额落实监督检测工作经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和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要做到明确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意见、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四个明确”,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两个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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