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按照市委市政府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托底线”,切实“救急难”,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具体承担了市民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社会救助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负责人员。二是全面研究部署全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工作,明确区县社会救助部门兜底脱贫的目标任务,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精细管理,倒排工期,高效推进。三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出台政策、收集通报进度等形式,加强对脱贫攻坚低保兜底的组织领导。四是全处同志单独或陪同局领导,多次深入区县,对尚未脱贫验收的16个贫困区县的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低保兜底成果。
二、因地制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低保兜底政策。加强扶贫制度和低保制度在认定标准上的有效衔接,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要求将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二是完善医疗救助脱贫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出台《关于农村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同时,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有关资助参保、普通疾病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规范。三是出台民政脱贫攻坚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民政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等方面,对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民政系统脱贫攻坚作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
三、突出重点,深入抓好兜底保障。对任务重、动作迟缓的区县,通过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召开各种会议讲道理、教方法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有20.1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月发放低保金3276万元,切实保障了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有30.8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了医疗救助,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同时,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扶贫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近年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和查实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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