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环境优化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决定2013年在全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四次全委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针对当前我镇党员干部队伍中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正风肃纪”为主题,以“监督检查、问责问效”为手段,不断构造加快发展的思想环境、创新创业的文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活动实施范围
镇机关事业单位、各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
活动的内容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倡节俭”为主要内容,以监督检查、问责问效为主要手段,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
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把握“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贯穿始终,切实抓好以下三个阶段工作。
全面实施,真抓实干。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要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创建群众满意站所、窗口、部门,在行动上治理“庸、懒、散、奢”。
迅速动员,全面部署。
利用先锋和政府网站、公开栏多方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以及《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采取问卷调查、群众评议、专题座谈等方式,查找单位和干部队伍中存在严重影响机关干部形象及发展环境的问题。
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少数干部纪律涣散、管理不严、上班迟到、早退或脱岗,无故不值班,午间饮酒以及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铺张浪费、**宴请等问题;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时效性差,以及心浮气躁、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少数干部责任意识淡化、在岗不履职、在职不尽责,以及碰到问题不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不抓、该管不管的问题。
强化行政问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健全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作风转变。
不断完善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特别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责任到人,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并整改到位。
2、定期通报问责问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根据上级要求,至少每月通报一次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问效情况,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每月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问效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3、过问责问效,强力推进作风转变。
对照《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我镇“正风肃纪”若干规定,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问责处理,并上报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
工作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镇“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
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检查、暗访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以及被各级媒体曝光的“庸、懒、散、奢”行为,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严格按照《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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