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2017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围绕县十四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重拳治砂、河长制工作落实,防汛抗旱准备、机关党建、脱贫攻坚等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灾后水利设施建设按进度推进
去年汛期,我县遭遇两轮强降雨袭击,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和水利设施损毁。我们将灾后水利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全力推进灾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和薄弱环节治理工作,加快提升水利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一)汛前完成水利工程水毁修复任务。以防洪、灌溉及农村安全饮水为重点,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先应急、后长远”的要求,开展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截至3月底,全县累计投入近9000万元,修复堵口复堤1处,重要堤防2处,一般堤防35处,农村安全饮水64处,排涝泵站4座,塘坝90处,灌溉设施84处,全面完成水利工程水毁修复任务,确保了度汛安全。
(二)加快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进度。一是完成在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汛前已完成七星河出口段左岸防洪工程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正在开展380m圩内加培段施工。青通河源桥段防洪工程已完成分桥闸等4座穿堤涵闸的拆除重建、0.66km内平台填筑以及1.69km堤身加培,做好了应急度汛准备工作。二是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我县青通河朱备段、东河段和七星河丁桥段、酉华段四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列入安徽省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规划,规划总投资1.22亿元。2017年计划实施的青通河东河段和青通河朱备段两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划总投资分别是0.35亿元和0.30亿元。目前这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预计7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标工作,9月底前开工建设。三是完成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灾后计划实施平山、牛冲、官塘、塔岭、光明、双利、花塘、龙井等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规划总投资0.14亿元。其中光明、塔岭、牛冲、平山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去年汛后开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开展测量和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汛后开工建设。
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抓早、抓紧、抓实”的要求,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压实防汛行政、管理、技术“三个责任”,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公示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防汛责任抓紧抓实。
二是开展汛前检查。汛前组织四个检查工作组对各乡镇防汛责任落实、预案修订、重点防洪工程防洪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汛备汛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三是完善预案修订。修订牛桥水库、东山水库和9座小一型水库及童埠圩等5座重点圩口防汛预案,批准下达62座中小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各乡镇批准下达了50座小二型水库预案和镇、村级防御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预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度汛预案体系。四是强化物资队伍保障。已储备麻袋1000条、编织袋43000条、编织布29000平米、土工布4000平米、铅丝1000吨、桩木20立方、块石950吨、砂石料2000吨、橡皮舟2只、冲锋舟2艘、排涝泵28台。6月6日,县防指在乔木乡开展防汛抢险演练,主要演练了巡逻查险、预警信号发送、群众撤离转移、避险人员安置等科目,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
三、重拳治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月份全县依法治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上下按照《青阳县依法治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要求,厘清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公开网站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制砂洗砂等行为通告及开展采砂及加工经营专项整治通告。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法律政策,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公布整治行动典型案例,营造舆论氛围,为集中整治行动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打击河道乱采乱挖行为,依法整治沿河堆砂场。庙前镇8户非法采砂加工经营户自行拆除制砂设备,平整制砂场场地和清除沿河堆砂。蓉城镇集中组织150人联合执法队对青通河合心段14处砂场集中清除一周内清除青通河近50万吨河道堆砂。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由县依法治砂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开展联动现场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7份,限期清除河道障碍物通知书69份,开展现场制止洗砂挖砂专项行动13次。截至目前,清理和整治154处非法涉砂点,清除青通河河道堆砂52万吨,依法治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正式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4月份正式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印发了《青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在全县境内河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库长公示牌88块,标明河库长职责、河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库保护科普教育工作。在县电视台累计滚动播放宣传语200余次,发放河流保护倡议宣传单5000余份,组织自愿者在青通河沿岸开展保护河道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境内5条主要河流、青通河2条重要支流、12座中小水库均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河(库)长,各乡镇、开发区及行政村均分段分级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长和协助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河库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对青通河、富阳河、牛桥水库等县内主要河流、水库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实行河库动态监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不同河流实际,结合青阳县总体规划,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专项治理。目前,正在开展富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富阳河水体状况,改善水环境。
五、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和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前期工作2017年我县计划投资350万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944人(其中解决未通水贫困人口333人)。项目涉及8个乡镇,共兴建工程14处(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5处),解决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7月底全面开工。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区位于丁桥镇和朱备镇。总投资675万元,建设内容为重建2座堰坝,小型灌溉泵站更新改造2座,河道护岸240m,高效节水200亩。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和项目评审,7月底完成招标,汛后开工,计划年底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六、 加强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自全县矿山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了《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对18家矿山企业水保方案编报情况摸底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矿山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对符合申请验收条件的矿山企业组织水保设施验收,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七、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成水资源费征收54万元。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及排污方式摸排工作,目前列入日常监管的入河排污口12个,主要位于青通河、九华河和七星河河段,对入河排污口实行每月巡查,每季度委托安庆水文局对12个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制度,每年在池州市水资源公报中通报,有效保护水资源,确保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八、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利用每周五职工会,集中学习市、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抓实“学、做、改、融、建”五大重点任务,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使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水利部门工作实际,在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专题研讨活动,深入推进“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水利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管理效能。
在做好以上重点水利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双拥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脱贫攻坚、选派村等工作进一步巩固。
九、下步工作目标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倒排工期,全力实施好各项重点水利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对接,做好强降雨预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强化强降水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防御措施。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信息报送。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7月底开工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月完成建设任务。8月底前完成青通河东河段治理项目和朱备段治理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招投标等开工准备工作,9月开工建设。6底前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招标,汛后开工建设,年底完成80%的建设任务。
三是建立健全治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制砂、非法堆砂等行为。同时着眼长远,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堆砂场规划,规范采砂洗砂制砂管理,建立健全全县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继续加大河库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台账,实行河库动态监管。另一方面,摸清我县河库基本情况,争取9月底前完成“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制定工作。
五是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常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