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12-12-01 16:1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精彩导读: 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 2012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

  精彩导读: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

  2012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立足创新,先行先试,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建设生态型工贸强县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新台阶。1.切实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被县直党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岗位练兵”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县**个司法所中有**个司法所实现司法部对司法所建设“五个一”的要求,乡、村两级364个调委会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今年10月,新设立的2个驻工业园区办事处挂牌办公。
  (三)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在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展了5次全县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件,其中人民调解**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2979件,成功率97.45%。防止群体性械斗* 起**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件**人,防止民转刑1件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四)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和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2008-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21人,重新犯罪率为2.7%。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1.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今年首次将村(社区)主干、农村“六大员”列为年度学法考试对象。全县近1.3万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主动融入,开展“建设新农村,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新农村建设。3.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展良好。目前,全县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5个,县级44个。4.普治并举,整合资源,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网络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六)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1.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计划生育绿色通道,发放计生光荣户《法律援助证》**本;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受援人数达**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万元。2.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件。3.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76家,办理诉讼案件85件,非诉讼案件13件,法律见证6件。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增强先进文化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渗透力、感染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进展顺利。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1. 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查组对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情况的调查,针对调查组指出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执行,做到“标本兼顾,纠建并举,规范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两个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实行局领导干部和法律服务机构挂钩联系重点司法所建设的制度,加强对挂钩司法所的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规范化建设督查制度,对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通报,有效地加快建设速度、质量;完善司法所双重管理机制,使之更好地服从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又有效地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2. 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省委常委《会议纪要》和闽司(2006)147号文件的出台,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7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
  3. 抓创新,重大局,开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去年9月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1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被抽调参与土地征控、高速公路建设、古田会议旧址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被抽调的同志充分发挥具备调动司法行政资源、拥有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工业集中区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难以顾全工业区工作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在**工业园区、蛟洋工业集中区设立司法所的建议,为司法行政贴近企业、靠前服务搭建平台,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9月县编办批复同意在**工业园区和蛟洋工业集中区成立办事处,作为设立司法所的过渡形式。办事处设立后,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并深入工业区企业熟悉环境和了解企业、员工的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办事处进驻2个月以来,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次,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讲座6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20余次;推介法律服务机构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0家。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征地纠纷、环保、劳资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法律服务工作大为加强,工业区呈现稳定和谐气象。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健全完善与法院联合培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机关干部挂钩乡镇培训制度,县人调办、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局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推动全县“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全面开展。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省、市、县“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坚持每月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县、乡、村(社区)帮教人员前往闽西、永安、清流等监狱开展“故乡在呼唤”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访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积极开展农村留守人员“疏导工程”建设活动,做好农村留守人员的摸底、建档、信息报告、挂钩联系帮助、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实现留守人员的“六有六无”目标,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两个”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以深化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基层、行业、区域三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行政执法为核心,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努力创新,构筑普法依法治理平台,造就良好的法治环境。
  1.突出重点,措施得力,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法制宣传教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推行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县委组织部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党校把法律知识列入干部培训必修内容。2008年至今,全县每年1万余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年度统一集中的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推进以农民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加强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促进农村学法经常化。二是培育才溪等乡镇片区法制宣传服务站,利用部分村主干(联络员)兼任乡村医生,医疗点具备流动人员多、信息灵的优势,在其医疗点设立法制宣传服务站,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三是利用村(社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及文化大户等阵地,切实开展适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把法制宣传主动融入到科技推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法律进乡村,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新农村普法示范村活动,通过结对子,抓共建,做到依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促进法律进乡村取得成效。五是抓好以村干部为“龙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在全市率先组织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和农村“六大员”共3000余人参加全市统一的年度学法并进行了考试,促进村(社区)干部学法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农村(社区)、服务村民居民的能力。
  三是加强以青少年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群体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了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园地等阵地;开展十万学生带法回家、暑期“法在身边”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县法制宣讲团、政法关工委巡回到全县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城区中小学还举办了“电力杯”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晚会等;团县委、教育局、国土局、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国土”杯亲子互动青少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了全县初中阶段的近2万名学生及家长共同参赛让亲情和学法在互动中获得双赢,增强了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012年,县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投入10余万元在**一中建立了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图文并茂的图片展等警示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四是深化以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基点”的法制教育。深入**工业区等企业相对集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县劳动局组织20家企业开展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承诺签字活动,县检察院编发《检察官与企业家》工作通讯,免费赠送全县大中型企业。
  五是抓好以各类活动为“契机”的法制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有效载体,不断开拓普法宣传教育新路子,把“五五”普法引向深入。县妇联在“三八”节期间,开展了“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妇女权益维护”为主题的妇女维权周活动;国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县卫生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开展食品卫生宣传周和“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治县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送法下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和谐**”建设。
  2.努力探索,大胆创新,建立“普治并举”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调整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人员,由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并增加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人武部副部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将县民兵应急值班分队列入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的补充。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重点突出协调整合、统分有序的工作机制,通过灵活的协调机制,更好地实现由多头分散执法向集中综合执法转变,更合理地配置了人力、物力以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或者互相扯皮推诿现象。
  三是进一步推进普治并举,提高依法执法效能。①把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工作对象的重中之重抓好,组织部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培训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从而保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并不断提高。②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定期梳理,严格按照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要求进行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健全政务公开和听证制度,把严格依法执法作为单位普法依法治县的考评依据,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③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行政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又作为行政执法的手段、方式,从而丰富了行政执法的方法和技巧。组织局机关干部、当地司法所人员和乡(镇)村(社区)调委会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宣传,作为行政执法基础和前提,尽量多地取得行政相对人理解支持。要求执法队员同时也是法制宣传员,坚持以人为本,以理服人,切实发挥矛盾化解机制和普治两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阻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不断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中深化普法,在普法中促进执法”工作理念得以实施,提升了我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1.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开辟法律援助新的绿色通道。在 “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我局将法律援助作为突破口,在原有2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与县计生局、县妇联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在全省率先为7027户农村独生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计生工作贡献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时,我局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建立县级法律援助基金,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使法律援助成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成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窗口。
  2.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建设法律服务大厅。为更好地服务人民,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办公楼一层出租的店面收回,用于建设多功能、综合性、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服务大厅设有法律援助、“148”指挥中心、法律服务管理股、县中心法律服务所、政法“五长”接待室和局长接访室多个服务窗口,采取面对面的服务,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来人接访、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于一体,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办事。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增强诚信为民和服务大局观念。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积极引导其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上访事件发生,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评查活动”,严格规范公证、律师服务项目秩序,规范办证、办案程序,规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机制。坚持每月组织公证员、律师对每起案件进行互查,确保案件质量。开展援助申请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四)狠抓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加强学习,促进团结,工作带头,廉洁自律”的要求,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新上任副科级司法所所长的跟踪考察,坚持对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领导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警示活动,提高领导水平和防腐拒变能力。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自律意识,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在司法局成立党组并设监察室。我局抢抓机遇,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切实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实现党建业务互帮互助,工作资源互补共享,共同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构建党建联创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举办理论知识问答测试、开展先行先试建言献策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和提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和廉政、考勤等十项机关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聘请了曾宏等3位同志为我局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效能监督员,向社会发函征求对我局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的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认真整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组织做好2007年以来我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编制向社会公开文件的目录和查询指南;对外公开法律服务项目,及时公开物资采购、重大决策等项目,以公开促进公正,提高工作效能。
  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单位环境美化和机关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各项文娱活动,举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增强先进文化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渗透力、感染力。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先后开展慰问老同志、关爱残疾人、优秀学子、下岗职工等活动。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开展慈善捐款献爱心活动,全系统干部向灾区捐款10850元,缴纳“特殊党费” 25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的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所之间的工作参差不齐,有部份人员在工作抓落实上不到位,工作要求不高,有畏难情绪。
  (二)基层司法所编制严重不足。我县22个司法所核编仅34人,每所平均仅1.5人。目前,14个司法所为单人所,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基层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经费问题。①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每天仅有0.6元,与其它基层政法部门单位相比相差甚远。②村级调解主任补贴标准低(20元/月);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等尚未得到落实。③公用经费低,我局目前执行人均3000元/年的标准,与政法部门其它单位相差甚远。
  (四)办公场所问题。到目前为止,各乡镇司法所虽然都有办公场所,但司法所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办公用房权属的不稳定性,不利于投入资金加以建设完善,从而也影响基层司法所形象。
  (五)着装问题。司法行政干部尤其是司法所人员的着装问题未解决,严重影响司法行政作为政法部门的形象,也威胁着在一线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司法行政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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