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大家好!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今天我们县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主要就如何落实这一政策做出全面部署,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对于如何提高全县干部与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一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安监部门每月都在要求报排查表,但从上报的情况看,有的一个月,甚至半年都没有排查出几条隐患。但实际上隐远不止这些,只是大家根本没有认真去排查。排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安全隐患心中没数,没出事信誓旦旦,出了事追悔莫及。这是安全工作最大的危险。
二是安全问题治理不到位。有些乡镇和部门隐患是排查出来了,但不是主动、负责地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去协调、督促落实整改,而是一拖再拖,每次报上来都是同类问题。有的甚至本来该自己去想办法、采取措施解决的问题,却跟安监部门或者政府打个报告,就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殊不知安全隐患治理实行的是“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
三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应该企业自己做的事情,企业没有认真去做,导致我们的文件和要求在政府和部门之间“空转”,甚至少数企业居然对查出来的问题久推不动,甚至拒绝整改。
四是农用车和摩托车安全问题很突出。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希望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和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否则,有可能在这方面出现大事情。当然,目前存在的问题还远不止以上这些,我只点了一些面上的问题,希望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各行各业,会议结束后一定要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安全工作有它的特殊性,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要求高,责任重。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可能一劳永逸。今天安全不代表明天安全。这根弦要时刻绷紧,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对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要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安全工作不光是分管领导的事,各级部门负责人,你具体负责哪方面的工作,就要负责哪方面的安全,在哪个领域出了事,就坚决先从负责这方面工作的人查起。有责任就从严追究、从重处理,绝不手软。另外,还必须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除乡镇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外,所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都必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必须按规定整改,按规定该停工停产的就一定要让它停下来,该关闭取缔的,就坚决把它拿掉。
二是要继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道路、桥梁、电力、油库、水库、消防、人防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在责任落实、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三是要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道路交通方面,公安和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制度,加强源头管理。要加强路检路查,特别要加强重点线路、重点路段和重点路口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要认真开展违法、违规车辆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营运和治理摩托车、农用车违规专项行动,严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对商店、饭店、车站、学校、医院、机关、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用火安全,要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积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在经营、运输、操作等环节出现安全问题;对建筑工地住建、安监部门以及施工单位,在做好安全设施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严防带病上岗、违规操作。
四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最大的隐患。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仅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更是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全民识别隐患、防范事故和避险逃生的能力。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按照四级分类标准,继续做好对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评定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科学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预防转变。企业各岗位员工是安全生产的终端,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员工的安全素质决定事故发生率,现在一些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较差。特别是矿山、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员工入行门槛低,培训不到位,是一大安全隐患。县安全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引导企业规范、完善安全管理,为企业安全培训搞好服务。同时企业招用人员要抓好员工安全培训,使企业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心理状态。
三、加强领导,落实落靠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措施
安全生产是硬性要求、硬性指标。不仅是重要的工作任务,而且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似乎是“老生常谈”,开不开会都是这个问题,每一次开会也还是这些问题,我们天天在抓的也是这些问题。但是还必须常谈,而且要年年谈、月月谈、天天谈,要不谈,就有可能出现问题。透视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可以看出就是责任事故,不是监管部门没有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就是企业不按照规章办事、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归根到底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高,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后,县委、县政府将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定期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责,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杜绝推诿扯皮、脱管漏管等现象。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还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县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县司法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和公益宣传;县检察机关要查办安全生产渎职案件;县总工会、人社部门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就业培训、职工培训重要内容;县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其他部门也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每个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常议、常抓,常督促、常检查;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做到重大任务部署到位、重大整治一线挂帅、重大检查带队执行,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全县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以安全生产责任的“无缝隙”落实,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督办事项,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的督办。要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提拔、评优评先等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因行动不快、力度不大、措施不硬、工作不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总之,要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标准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我们要将安全放在任何事情的首要位置,认真排除安全隐患,希望大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振奋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故发生,为建设平安县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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