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
为认真组织好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家、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进一步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简称市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超群任主任,市人民政府各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毛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一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对口宣讲,区县安委会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宣讲和发表署名文章等活动。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通过专题讲座和公开课等形式,面向职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邀请专家学者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在当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通过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方式,同步集中在6月14日进行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以全市“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为切入点,组织力量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区域、环节、工程、场所,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制度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进行严格执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示一批诚信失信企业,形成有效震慑,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活动期间,市安委办将对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和“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排名。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灾害进行剖析,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制作或购买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等作品,在当地主流媒体和学校、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播放。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及大型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从6月份开始至12月底,通过专题培训、研讨培训等方式,对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管理知识、岗位职责等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监管能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技能、知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七)开展“网上安全月”活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通过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工地”、“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科技活动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稳步开展。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同步推进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资料。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各区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以下时间和内容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
1.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活动计划安排等内容),同时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附件1)。
2.“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联络员要报送至少2篇亮点活动信息或微信宣传页面至市组委会办公室。
3.6月期间,每周五15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4.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特色视频一并报送。
上述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评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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