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生活困难人员慰问活动方案
各村委会:
为帮助生活严重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就业困难人员送温暖活动的通知》(x人社〔2018〕x号)文件,我镇将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对象和标准
1、慰问送温暖的对象:生活严重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生活严重困难主要指本人或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指以下几类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7)参照享受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的农村四类居民:
一是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二是持《残疾人证》人员;三是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2、送温暖慰问的标准:生活严重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贫困程度每人(户)分别x元或x元,由各村根据分配的慰问金合理安排慰问对象(慰问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慰问方法
各村要严格按照要求,详细摸清所辖区生活严重困难的就业人员具体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慰问,务必于1月22日前将《生活严重困难人员“两节”慰问调查表》(附件2)和《生活严重困难人员“两节”慰问申请表》(附件3)、以及困难类型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镇政府陈建彬处(联系电话:xx),纸质版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表格可在公共邮箱(xx,密码xx)下载。慰问将采取走访慰问和慰问金直接分配到乡镇及单位发放相结合的方法,做到资金统一使用,慰问不重不漏,保证困难人员两节期间基本生活需要。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生活严重困难人员慰问名额。为强化社会监督,慰问对象上报之前,必须将慰问名单及困难情况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注明联系人及监督电话。各有关主管单位和县就业管理中心将适时派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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