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以来,我局按照县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合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平安xxxx、和谐xxxx为目的,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重点治理治安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维护全县渔业生产秩序和干部群众的生活秩序。
一、切实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健全和及时调整工作专班。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谁主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为治安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和各协管组长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理治领导小组。做到事有人管,有人管事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脱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2、与基层渔场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水产局除与下属的二级单位和六个渔场签订了责任书外,局机关还安排机关干部到下属各场,签订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收取承包费责任书。二级单位和渔场还将治安工作分解到有关责任人的身上,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治安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
3、制定了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4、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基层协管员治安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5、落实“一照二岗三队”,设立机构,配备专职治保干部。“一照”即门楼住户3个3人。“二岗”即门卫岗、执勤岗8个11人。“三队”即护场队、护渔队、巡逻队11个31人。
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水产局退职职工比较多,水面、湖泊较多,矛盾比较突出,上半年以来,有多起矛盾纠纷(自5月份以来处理矛盾10余起),经过多方努力,大部分得到及时化解,个别正在调查处理中,其中比较突出的有3起:一是蜜泉湖蓄水与周边村组农户农业生产用水的矛盾纠纷;二是大岩湖蓄水与周边村组农户农业生产用水的矛盾纠纷;三是蜀湖渔场大湖水质过肥与周边生活用水的矛盾。
三、强化稳定意识,全力维护辖区稳定。
1、局挂点领导带队对全局各地块、各大渔场进行了每月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行倒销号。
2、投入10余万元对各大渔场的危房、路面进行维修。
3、配合公安派出所对大湖周边强占水面的不法人员进行了有力打击。
4、组织渔政局等单位对全县所有船只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并对全县800多船只1000多人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5、每年投入200多万元对全局离退休干部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并逐年增加了保额,全局无一人因养老保险问题或生活问题上访到县。
四、加大法纪宣传教育力度,实行民主管理,依法行政。
1、编写渔业方面法纪宣传资料,对所有船只、渔民进行法纪安全等方面的宣传。
2、自办专栏和墙报进行《渔业法》宣传,并请县法院等有关方面的专家讲课。
3、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六五”普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4、局机关完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廉政和腐败案件发生。
5、局机关各种行政事务做到公开透明,有章可循,依法行政。特别是几个项目建设、渔池承包实行了阳光操作。
6、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案件。水产局老职工比较多,退休下岗有600多人,几个大湖又与几个乡镇周边十几个村交界,情况比较复杂,各类上访案件经常发生。自5月份以来,已先后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十几起,重大上访案件5起以上,没有出现一例到县信访局的上访事件,都做到小事不出场大事不出局,得到有效化解。
7、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制订计划,先后组织了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确保群众满意,单位职工满意。
上半年以来,水产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抓安全综合治理,有力的维护了全县渔业生产和干部群众的生活秩序,促进了水产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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