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心得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此次专项斗争重拳打击范围: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通过学习,我们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四个意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律师专长,为这场攻坚战做好法律服务。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律师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
在今后执业中,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作为新时代的文明律师要配合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我们律师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