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13两会精神,增强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优秀共 产 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教育。
二、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和两会精神,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处事公道;在思想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没有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行为的现象发生。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部门的规程、规范,无违规现象发生。
3、能够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反单位各项制度的现象发生。
4、能够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热爱教育工作,忠于职守,“安于其业、乐于其业、专于其业、勤于其业、敬于其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乐于助人,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6、爱护集体的财产,无损坏公共财产的现象发生;维护集体的荣誉,无有损于单位荣誉的言论和行为发生,爱校如家。
7、能够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以及社会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维护集体的利益和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强,态度端正,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9、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不斤斤计较,不讲代价,服从组织分配;在工作、生活以及“待人接物”等方面“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素质、生活素质,个人综合素质较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10、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的主动性强,能够不断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的组织管理知识,并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
11、工作态度端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能够按时按质认真完成校领导或科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具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工作效率高,无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现象发生或因失误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现象发生。
12、能够以一个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职工,各项工作处处走在前面。
三、评选名额:
分支部按党员实有人数的15%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通过评选推荐,要使广大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受到一次教育,增强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各支部的评选推荐工作应在12月底前结束,并将推荐名单交办公室,报校党总支审批。
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为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分素质目标和工作目标(具体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
1、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按评分标准符合要求的可得满分,未达到要求的则要相应减分。
2、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分为自评、支部评定和总支审批三个阶段进行。
自评:党员本人对照考核表的每一项内容进行自我评分。
支部评定: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由支部组织进行考核,听取本人介绍和本支部党员反映,进行支部评定,得出支部评分和综合评定,优秀人数控制在20%内,按附表指标数评定。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党员,方可参加校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 产 党员的评选。
2、凡考核得分在69分(含)以下的党员,限期进行整改,不得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评选。
3、本表将作为职务晋升、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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