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公路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4〕4号)和《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厅办〔2014〕17号)部署,市局定于2014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主线,动员全系统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实现平安交通创造条件。
二、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发放学习辅导资料、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同时,按照市、区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宣贯等相关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务院安委办确定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干线公路沿线主要乡镇、治超站、汽车渡口(含永安浮桥)、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作业现场等地,设立安全咨询站点,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路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如:《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一次警示教育图片展;一次安全教育大讨论,认真查摆事故隐患;与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4、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活动。一是强化平安交通建设宣传教育。2014年是“平安交通”建设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主要内容,结合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将宣传工作深入车船、乡镇、渡口(浮桥)、工班、站场、工地一线;同时要在单位网页和地方电视、报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氛围,使“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专项检查督导和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情况、“打非治违”活动、隧道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汛期、端午节、高考期间等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是认真总结平安交通经验做法。各单位要推出先进典型、报道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消防应急抢险、汛期抢险救援、隧道内危化物品运输事故救援等内容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以此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科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月”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明确人员具体负责,制定方案,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注重宣传造势。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各种载体和途径宣传安全生产。要在主要乡镇、治超站、渡口(浮桥)、车间、重点路段、施工工地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开办墙报和黑板报。
3、开展总结评选等特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论文、警句、诗歌等)评选、知识竞赛、演讲、情景剧等特色活动。根据部安委办要求,各单位均要组织撰写一篇关于安全生产的论文,并提交两方面的建议(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建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市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