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17-06-13 15: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确保审批减少、确保监管到位、确保服务到位”的行政审批工作目标,对州财政局的行政审批进行再次清理。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118号)精神,为使法治机关建设逐年上台阶,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机关的宏伟目标,州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以强化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为落脚点,突出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各方面建设,同时,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执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使财政工作逐步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现将20xx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确保审批减少、确保监管到位、确保服务到位”的行政审批工作目标,对州财政局的行政审批进行再次清理。通过清理,州财政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只有会计从业资格审批1项;结合相关规定,申请人按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到州本级和其余8个县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州本级和县级财政部门均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审批,除了属于州本级管理的,其余均下放到各县(市);州财政局依法指导监督已下放到各县(市)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工作,有效促进各县(市)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经清理、州财政局继续实施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办理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理服务。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和会计考试服务已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均制定有详细的办理流程图,图中详细说明了办理流程、依据、条件、期限、收费等具体情况,已在政务大厅公示,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在兴义之窗、中国金州网等网站公示,未出现超时审批、超时办理情况。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通过清理,州财政局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大力推行权力、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州法制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103号)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州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编制了《xx州财政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事项、执法责任、责任事项依据,已通过审核由州政府法制办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州 县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148号)要求,11月开始对20xx年编制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州财政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需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已报州政府法制办、州委编办进行审核。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部门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公开办理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119号)要求,州财政局根据权力和责任清单情况进行任务分工,编制行政权力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编制财政支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财政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等。已将能够纳入州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权力全部纳入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加强对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将州财政局权责清单发至各县(市、试验区),电话督促并指导各县(市、试验区)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根据《关于调整州财政局内设机构等事项的通知》(州机编字〔20xx〕29号)精神,州财政局增设法规科,目前人员正在配备中。根据州财政局实际,设法律顾问室于办公室,20xx年州财政局聘请了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陆光轮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州财政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设立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科室于局会计科,与法制机构分离。
  4.完善宏观调控。全力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梳理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州级核准目录清单;全力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梳理并公布州级执行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等方面的工作。
  5.加强市场监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随机抽取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国务院9月21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州财政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州政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已完成一单两库信息录入工作,其中,权责清单63项,抽查事项清单1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0人,检查对象中企业29家、事业单位62个单位,政府机构66个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已开通,企业报表等基础信息已进入公示系统平台,目前州工商局正在对州级各单位登录系统人员用户名进行分配录制,州财政局将积极联系州工商局,待州工商局提供用户登录名后,将按照信息公示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示。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已在对外网站及时进行公布,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重大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在20xx年编制州级部门预算时,印发《xx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xx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xx〕xx8号),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本部门20xx年预算草案,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均不得同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各预算单位应结合上一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情况,据实测算申报。
  6.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服务中心 州政府法制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102号)要求,州财政局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涉及事项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理两项,已按要求将目录报送给州政府服务中心,经州政府服务中心审核,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理两项不属于公共服务事项,因此无需编制及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其他行政权力已按照州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录入行政审批系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7.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20xx年度州财政局未有自行起草法规规章情况。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已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报州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参与人大及其他部门立法工作,对征求意见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定期清理、公布规范性文件, 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把关。根据《xx州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遵守制定前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定后报送州政府备案的规定,并且加强对下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xx年州财政局暂无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9.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法发〔20xx〕5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州财政局认真开展2011-20xx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确保州财政局范围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结合州财政局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xx州财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工作方案》(州财办〔20xx〕17号),此次清理州财政局共清理2011年至20xx年期间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保留17件,宣布失效、废止1件;根据《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1997-2010年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函》(州府法制函〔20xx〕22号)要求,对州政府提出的清理意见逐条梳理,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对涉及州财政局的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逐条提出清理意见。其中,涉及州财政局9个规范性文件,同意清理意见8个,意见不一致1个。以上清理内容待州法制办审核通过及时公示。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财政重大决策的制定程序,有效实施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制定落实《xx州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执行跟踪和后评估制度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为进一步规范议事规程,州财政局重新修订了《中共xx州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xx州财政局局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州财办〔20xx〕29号);制定《xx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守重大决策后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资金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跟踪、评价,及时纠正资金存在问题。
  1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按照州本级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严格按照州本局部门预算的编制流程和时限及时进行预算草案审核,提出部门预算建议数和收集单位修改后的预算草案汇总,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其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听取公众意见。
  1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为切实提高州财政局重大事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给财政事业发展和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结合州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了《xx州财政局关于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13.加强合法性审查。20xx年州财政局聘请了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陆光轮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州财政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重大决策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落实《xx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与备案制度》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如实记录、存档,并有法规科负责人列席。
  xx.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制定并落实《xx州财政局重大责任追究制度》、《财政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及程序、决策公开范围、责任追究情形等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xx.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州财政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预算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保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始终做到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厉害关系人等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并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行政处罚处理;制定了《xx州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流程》、《xx州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流程》,草拟了《xx州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待局长办公会会议通过印发执行;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xx〕32号)要求,对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办理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过评查,规范州财政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州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xx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州财办〔20xx〕28号)。根据《实施方案》评查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州政府法制办。按照《xx州财政局自由裁量权标准》、《xx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与备案制度》办理行政处罚事项,20xx年州财政局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加强对县(市)办理行政执法案卷的指导、监督。
  1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州财政局开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网络公开。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xx”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制定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和《xx州财政局网络舆情监测制度》。
  18.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中共xx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委办字〔20xx〕62号)要求,为全面加强“3个3”组织管理体系,确保法治建设主体有作为,重要内容不漏落,关键环节不断链,确保大法治建设有成效,结合州财政局工作实际,印发了《xx州财政局大法治建设“3个3”组织管理体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州财办〔20xx〕36号),明确分管领导、内设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法治工作人员3类岗位的法治工作职责,开展对分管领导、内设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法治工作人员3类人员年度法治工作评议考核,落实法治建设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管理机制3大保障。根据文件规定于12月开展内设法治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
  1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州财政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21人,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按要求亮证执法并出具执法证,12月州财政局将组织清理,将因任非执法岗位或退休需注销行政执法证的申报注销。
  2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xx0号)和《关于明确罚财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非税〔20xx〕14号),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20xx年州财政局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及时改善执法条件,下达税政法制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州财综〔20xx〕127号)保障州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2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推进我州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州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xx〕8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黔财监〔20xx〕5号)以及省财政厅20xx年4月29日“加强全省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和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州财政工作实际,制定《xx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州财监〔20xx〕4号);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部门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公开办理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州各部门权力类事项集中公开办理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不断提升我州政务服务水平,州财政局积极按要求对照由州法制办审定的《州财政局权力与责任清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州财政局行政行为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等内容,目前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和录入工作已完成,待审核结束提交。
  2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27号)精神,州财政局承办的州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七届六次委员提案共6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9件(主办23件、协办xx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主办14件、协办10件)。在办理工作中,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推进,所有建议提案已在6月30日前已经全部办复,实现了“办复率100%,得到了一致好评。
  2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为推进我州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成立了xx州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州财监〔20xx〕5号),拟定了《xx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州财监〔20xx〕4号),内控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各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任委员。内控委负责确立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局属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指导全州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工作;自觉接受省、州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主动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审计,根据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决定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整改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在xx州门户网站金州网州财政局部门子网站,发布了有关州财政局机构领导、内设机构、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投标信息等信息。为切实加强建设阳光政府提高优质服务的时效性,州财政局进一步强化了“3223962”财政监督举报热线运行管理,确保财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畅通。另在xx州财政局一楼大厅墙上设立财政监督信息举报信箱,形成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关心财政、支持财政监督的氛围。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xx”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制定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和《xx州财政局网络舆情监测制度》。
  25.全面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财政政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高财政透明度。通过财政公共网站、简报、信息、等全方位多种形势公开财政工作,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重大信息;印发了《xx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州财预〔20xx〕27号)。对20xx年度全州预决算公开的范围、主体、内容和时限要求等均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表格,确保全州预决算公开工作不走形式,以预决算公开倒逼预算改革工作加速推进,目前20xx年州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已全面完成。
  2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调整中共xx州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州财党组〔20xx〕31号),制定《xx州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试行)》,严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7.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为保证我州财政系统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校、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我州财政系统信访维稳应急工作小组,并制定了《xx州财政局关于乡镇财政人员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州财办〔20xx〕23号、24号),明确了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
  28.接受行政复议监督,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规范。制定《xx州财政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依法理财行为,完善办案机制,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建设及统计报送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及法院判决、裁定;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和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义务。20xx年州财政局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截至日前案件未审结。
  29.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为及时化解公共服务、经济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结合州财政局实际,制定了《xx州财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下级财政部门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与财政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涉及有关财税政策、会计管理、财政监督工作等方面的纠纷采取沟通协商、说服劝导等方法进行协调和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矛盾的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30.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20xx年度州财政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3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每年集中学法。州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培训旨在提升当前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5月17日,来自全州各县(市)财政局、财政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的70名财政金融工作者,在州委党校参加财政干部综合知识培训班,为期四天。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十三五”规划、预算法解读、国库资金安全管理、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担保行业发展与市场运作风险防控及财政财经纪律等。其中,由主要领导主持开展了法治专题讲座;为进一步提高我州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业务素能,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州财政局举办了全州财政系统业务培训班。培训班由州财政局及各县(市、试验区)财政局部分班子成员、业务科室骨干共45人组成,由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朱继民带队赴中央财经大学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紧贴财政形势和财政工作要求,涉及新预算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的改革思路和路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组织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中共财政部机关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办法〔20xx〕39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州财政局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并及时转发文件至各县(市、试验区)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财政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3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xx年度向州政府法制办报送州财政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一篇《关于桐梓县人民大院到我州强制执行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案例分析》;(八)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33.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黔财法〔20xx〕2号)和《xx州司法局 州委依法治州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州委法治办〔20xx〕11号)精神,印发《州财政局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州财综〔20xx〕62号)给各县(市、试验区)财政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中心),指导认真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xx〕7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20xx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黔财法〔20xx〕1号)和《中共xx州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委〔20xx〕35号)精神,印发《州财政局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州财综〔20xx〕63号)给各县(市、试验区)财政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中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财政法治工作。
  34.落实第一责任人。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大法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州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法制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人事变动情况,调整xx州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州财综〔20xx〕61号)。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陈江同志兼任;根据《中共xx州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及时对中共xx州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州财政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已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5.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积极上报信息至省、州各类报刊、杂志。其中州财政局上报的信息被省、州采用的有《xx州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调研报告》(贵州财政20xx年增刊)、《州财政局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县级两院由州级统管座谈会》(xx改革情况交流20xx年第33期)等,下步工作中积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收集工作。
  (九)工作成绩突出
  20xx年我局能够按时、保量的完成各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七五”普法、大法治建设等专项工作。
  (十)工作创新
  2011-20xx年全省财政“六五”普法工作期间,我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经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州财政局获得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20xx年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执法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发生。
  总之,20xx年州财政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总评分100分,自评分102分。在法治机关建设这一过程中,通过强化监督、大力宣传、努力学习、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等方式,使得法治机关建设取得实效,一年来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将认真总结财政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面推进财政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而努力,将继续加强领导,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推动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问题
  州财政局积极开展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同时存在一些问题:
  (一)虽然法治工作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法治建设工作逐渐日常化和精细化,还存在一些具体普法工作缺乏制度支撑,导致工作开展起来比较模糊,缺乏统一标准。
  (二)州财政局干部职工文化结构多以财经类为主,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少数干部职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够,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结合日常工作,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普法成效,继续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更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政府要求,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着力于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公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等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应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逐步完善并修订相关法制工作制度,推行行政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同时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工作,增加制度的实际应用,推进全局的普法教育工作的良性互动。
  (四)根据省、州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做好州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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