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根据《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结合辽宁tj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建立和落实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tj局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国家tj局的重点任务开展调研工作。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半个月。省局各行政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开展机关干部进百户企业和乡镇调研活动,摸实情、听实话,出实招、见实效,切实加强tj基层基础建设,确保tj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调研实效。调研工作要紧紧围绕tj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前要拟定调研提纲,注重调研的针对性;调研中要实事求是地向基层tj工作者了解真实情况,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调研后要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开展年度基层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省局领导到地方调研,要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局办公室做好统筹安排,不得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调研;局属各单位不得所有人员同时外出调研。地方tj局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
(三)简化接待安排。省局主要负责人赴地方调研,根据调研内容,由当地tj局主要负责人陪同;其他局级领导调研由当地tj局1位分管负责人陪同。市tj局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到县(市、区)调研,最多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省局主要负责人外出调研,省局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其他局级领导外出调研,省局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
调研期间要简化迎送程序,严格接待标准。不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一律吃工作餐。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一律不得送、受礼品。
二、加强会议管理
(四)控制会议数量。省局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工作会议。对局属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除普查与大型调查工作外,局属各单位每年召开1个工作会议;各专业处如工作需要还可召开1个综合性年定报布置总结会;数据联审会从严掌握,严格报批。要坚持一会一报批制度。各类面向系统的教育培训,不举行开班式,不邀请省局领导出席,不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
(五)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人员。全省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100人。省局局级领导不参加局属各单位非综合性的全省会议。局属各单位召开专业性会议不邀请市tj局领导参加。不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出席局属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六)严格控制会期和开会地点。全省性会议会期为1天。会议期间不得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会议一律安排在政府采购地点。
(七)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等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省性会议视情况,利用视频会议或网络直播,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大型tj调查制度培训采取视频会方式。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充分安排讨论时间,多谈问题和意见,提高讨论深度。
(八)严格会议经费管理。要合理确定局属各单位会议经费总量,实行会议数量和会议经费双重控制。未经批准的会议不得报销会议费用。
三、切实改进文风
(九)精简文件简报。从2013年起,省局不再编发《tj快报》,将其内容并入《tj资料》。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公文审核,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省政府临时性普查机构工作简报应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综合汇总编发;除需报送省领导和有关部门外,一般在省局内网发布。
(十)控制发文规格。省局向市、县级tj机构发文,以省tj局(党组)名义或省tj局办公室名义。未经授权,省局各单位不得以处函或其他方式向下级tj机构行文。各市、县tj局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送,不得越级报送。
(十一)提高公文质量和时效。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公文要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tj资料(报告)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特点、趋势、问题及对策。简报要突出工作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推广电子公文,降低运行成本。凡是不涉密的tj工作文件,均通过省局内网或办公内网发布,除保证公文存档需要外,不再另发纸质文件。
四、厉行勤俭节约
(十二)切实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接待管理。市、县(市、区)tj部门负责人来省局公务活动的,事先要与省局办公室预约并同意,一律安排工作餐。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加强车辆维修和油耗控制。切实加强出版印刷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将经费向基层倾斜、向tj业务倾斜。
(十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依法tj,廉洁从政。未经批准,省局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及各种论坛等活动。
五、加强监督检查
(十四)省局领导要带头执行本实施意见。省局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省tj局办公室要会同财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定期督促检查,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财务处每年对各单位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每年年底前向局党组报告实施意见执行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十五)全省各级tj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具体和便于操作的措施,强化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责任编辑:admin)